賠禮道歉
作為一種民事責任承擔方式
主要適用于名譽權、隱私權、姓名權等
人格權案件之中
賠禮道歉可以緩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具有填補損害的功能
但是
日常生活
一句簡單的“對不起”
很多人卻說不出口
基本案情
2021年,張某某、王某某、劉某某三人因與內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官司敗訴,對判決結果心懷不滿,便通過新浪微博、微信及今日頭條等媒體發表不實言論,被平臺廣泛傳播,造成內蒙古某某物流公司聲譽受損。內蒙古某某物流公司遂向鄂托克旗法院提起訴訟。2022年5月,法院判決三人承擔連帶責任,并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致歉聲明公開賠禮道歉,逾期不履行的,法院依法選擇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費用由三人共同承擔。判決生效后三人拒不賠禮道歉,內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多次與被執行人張某某、王某某、劉某某溝通,三人均拒絕賠禮道歉,甚至回應“給多少錢都可以,但道歉不可能?!苯?,承辦法官將判決書的主要內容及有關情況刊登在內蒙古法制報,費用從三個被執行人的可控財產中扣劃,申請人內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對執行結果較為滿意。
典型意義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公民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但司法實踐中會遇到“主動賠禮道歉難”的問題。究其原因,賠禮道歉人民法院無法強制執行。在現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釋框架之下,法院會采取公告、登報等方式,公布判決主要內容和相關情況,以此消除影響、恢復被侵權人名譽。
公告判決書就是對無法直接強制執行的賠禮道歉的一種替代,使申請人的名譽權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復,與此同時,也起到了普法宣傳的效果,發揮法的指引、評價、教育作用,引導廣大公民自覺維護他人人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