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相關公告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調整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活動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從2022年10月8日起,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及信訪接待場所、法庭開庭暫時關閉,暫不現場接受立案和申訴信訪等事宜、不在法庭進行線下訴訟活動。訴訟服務中心開放及恢復現場接待、線下開庭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二、暫停關閉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場所期間,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可通過網上訴訟服務平臺、“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微信小程序及12368訴訟服務熱線,進行咨詢、查詢,網上立案、信訪,網上繳費,網上閱卷,網上訴前調解,網上送達。對于不便于網上立案或提交材料的,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可以直接郵寄訴訟、信訪材料至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或信訪處。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信訪部門安排足夠力量指定專人辦理上述事宜。
三、暫停關閉訴訟服務、信訪接待場所期間,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可通過12368訴訟服務熱線智能語音服務或0471-6986013查詢案件流程情況,可通過0471-4213149咨詢、查詢申訴信訪事宜。
四、暫時關閉法庭開庭期間,已通知開庭、詢問、聽證日期的,可依據《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的有關規定,在征得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同意的基礎上,依托電子訴訟平臺,通過互聯網或者專用網絡在線完成調解、證據交換、詢問、庭審等訴訟環節。
五、當事人如存在欠缺在線訴訟能力、不具備在線訴訟條件或者相應訴訟環節不宜在線辦理等情形確需線下辦理、開庭的,告知當事人延期。
六、由于疫情防控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等相關法律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定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