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榮,準格爾旗人民法院沙圪堵人民法庭庭長、一級法官。 近年來,陳建榮平均每年審結各類訴訟案件220件,案案過硬,件件合格。由他倡導并積極開展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已被地方復制到醫患、勞動、環保、物業等多領域,且成為地方社會治理的名片。
陳建榮曾多次被評為院先進工作者、優秀法官、全旗優秀政法干警,2020年3月被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區法院辦案標兵”稱號。在他任準格爾旗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專業法庭庭長期間,2014年,交通事故專業法庭被鄂爾多斯市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2014年9月陳建榮同志在全區基層法庭建設現場會上關于交通事故專業法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作了典型經驗交流發言;2015年最高院刊物上專門刊載過他的工作經驗;2016年交通事故專業法庭被評為全區法院先進集體;2018年初交通事故專業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14年開始,陳建榮積極探索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處理新模式。交通事故案件先由交管部門調解,再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兩輪調解仍不能解決的,由法庭介入調解,之后進入訴訟程序。重大案件實行聯合調解,使得三方訴調對接工作逐步形成了“無縫對接”,形成了“一站式”的處理模式。他每年參與三調聯動在訴前調解交通事故糾紛700件以上,傾注了不少心血,付出了常人難以想象的辛苦。
2021年,陳建榮在沙圪堵人民法庭率先落實中央深改委的《關于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意見》,利用法庭訴前調解室,邀請旗綜治中心調解委員會進駐法庭,創造性開展流動式“一站式”糾紛解決模式,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聯動的大調解體系,形成了訴調對接的聯動機制,在矛盾糾紛不能調解時,就地起訴立案,為群眾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務”。有法官參與前端化解的大調解體系并運作,調解成功率得到了大幅提高。2022年1-6月開展訴源治理工作以來,已訴前成功化解民間借貸糾紛211件及勞動糾紛等共計420件,為一方平安做出了貢獻。
多年來,陳建榮始終保持職業良知,保持清廉如水、執法如山的本色,嚴格遵守“五個嚴禁”“三個規定”等審判紀律和廉政規定,不為金錢所誘,不為人情所惑,干干凈凈做人。為了法官的神圣責任,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用他的執著、不懈的追求,實踐著護法、執法的天平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