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經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組織考察,自治區高院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將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進行公示。
一、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推薦對象(7個)
1.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
2.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
3.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
4.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速審團隊)
5.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少年法庭)
6.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
7.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處
二、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推薦對象(6名)
1.巴音那木拉 烏拉特后旗人民法院牧區巡回法庭庭長、一級法官
2.白曉娟 扎賚特旗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二級法官
3.周 毅 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4.巴 特 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
5.張 晶 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服務中心負責人
6.詹小亞 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級法官助理
在公示期間內,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政治部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
受理時間: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聯系電話:0471-6986696